【文字解读】关于切实加快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利来国际ag
2023年5月24日,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十余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快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抓好《若干意见》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贯彻《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着力构建采用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来建造和管理建筑发展模式,但随着政策变化等原因,原实施方案中的一些措施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政策支持、目标任务要求。因此,亟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若干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推进宿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完成目标考核任务,需重新研讨宿州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相关措施,从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目标考核、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分别制定具体措施和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或调整政策,紧跟新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前行,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中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起草完成了《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23年2月28日,向各县区、园区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5家市直单位的意见反馈,沟通后已达成一致。2023年4月28日,《若干意见》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5月24日,《若干意见》(宿建〔2023〕75号)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绿色建筑发展目标:2023年起,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100%,竣工面积占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95%以上;到2025年,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
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2023年起,全市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2%以上,到2025年达到40%以上。
五、名词释义
1. 绿色建筑:在全寿命期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2. 绿色建筑等级:根据现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3. 绿色建材:在全寿命期间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4. 装配式建筑,是指装配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等。
5. 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一是主体结构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二是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三是采用全装修,四是装配率不低于50%。
六、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工作思路,主要是按照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建造方式创新,推动绿色发展和人民居住质量提高,全面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第二部分,明确了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明确了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包含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大力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明确本意见执行时限要求,推行工程总承包,优化招投标流程。
第四部分,明确了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主要是包括用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优惠、金融服务、容积率奖励、预售销售、公积金贷款、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
第五部分,明确了绿色建筑发展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提高认识、成立机构、落实责任、规划管控、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技术融合、宣传培训等八个方面。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和政策推动,各部门协调联动,为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标准,确保我市顺利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室: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科技科
联系人: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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