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通告-利来国际ag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23 17:0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5
被处罚人:宿州市瑞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东部新城道东小区20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兰兰 联系电话:139********
宿州市瑞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瑞盛·新城壹品1—4号楼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宿州市瑞盛置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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